2024年7月8日上午11時,評標專家王永杰、尚永真、馮志宏于衛生間內吸煙,將未熄滅煙頭拋至垃圾桶,引起火情。中心工作人員發現后及時撲滅。該專家行為違反了《隴南市評標(評審)專家現場不良行為評價細則(試行)》第七條,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現作出以下處理:
按照《隴南市評標(評審)專家現場不良行為評價細則(試行)》第六條規定,對王永杰、尚永真、馮志宏現場不良行為扣6分,予以告誡,并在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公布,暫停評標3個月(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10月12日)。
特此通報
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