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縣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康自然資出告字(2019)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及《甘肅省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之規定,經康縣人民政府批準,康縣自然資源局決定對宗地編號:2019-02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進行公開掛牌出讓,現將有關出讓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宗地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見下表)
宗地 編號 |
宗地位置 |
供地 條件 |
出讓 面積 |
土地用途 |
容積率 |
建筑 密度 |
綠地率 |
出讓年限 |
起始價 |
加價 幅度 |
競買保證金 |
2019-02號 |
該宗地位于康縣城西加油站旁,東至城西加油站;西至食用菌中心;北至略武公路;南至黑馬關河;具體以勘測宗地界址圖為準。 |
現狀 (規劃指標詳見康規劃第42 號便函) |
7215.69 平方米 |
二類居住用地(兼容商業<20%) |
≤3.5 |
≤25% |
≥30% |
住宅70年商業40年 |
535 萬元 |
2 萬元 |
535 萬元 |
約合10.82 畝 |
|||||||||||
注:出讓宗地詳細情況見《出讓文件》 |
二、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編號:B0120190304000005;
三、競買人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均可申請參加競買,申請人須單獨申請。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不得參加競買;
1、已取得土地使用權,但未按法律法規規定或出讓合同約定期限進行開發建設的;
2、拖欠康縣土地出讓金尚未交清的;
3、其它有關規定不能參加的。
四、 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為有底價出讓,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五、競買申請和競買保證金交納
1、有意競買者于 2019年3月5日至2019年4月1日持《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競買申請書》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競買申請確認表》按掛牌出讓文件的有關要求提交相關資料,向甘肅正大拍賣有限責任公司提出競買申請,領取掛牌出讓文件。
2、競買者資格審查完畢后,符合條件的競買者按出讓文件的有關規定繳納競買保證金。競買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為 2019年4月1日下午17:00時(指銀行交換到賬時間)。符合條件的競買者在競買保證金到賬后,方確定為競買人,有資格參加競買。競買未成交者,競買保證金在出讓會后5個工作日內如數退還(不計利息)。
3、申請競買人于2019年3月 19日至2019年4月1日到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廳辦理競買手續。
六、掛牌出讓期限、時間及地點
1、掛牌競價期限:2019年 3月25日至2019年4月3日。
2、報價時間:掛牌競價期限內的每日9:00-11:30; 14:30-17:00。
3、掛牌及報價地點: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七、掛牌文件的領取
自2019年3月5日起到康縣自然資源局及甘肅正大拍賣有限責任公司領取《康縣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文件(宗地編號:2019- 02號)》。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1、即日起申請人可自行現場踏勘地塊,費用自理。
2、在掛牌競價期限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競價的,掛牌出讓轉入現場競價,通過現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3、本次出讓宗地按現狀出讓,出讓宗地面積最終以康縣自然資源局實際交地面積為準。
4、開發建設必須符合康縣城市建設規劃、控制性詳規和建設條件意見書以及防震等有關要求。
5、本出讓文件規定的出讓事項如有變更,將發布變更公告,屆時以變更公告為準。出讓宗地詳細情況以《康縣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文件(宗地編號:2019-02號)》載明的為準。
康縣自然資源局對本公告有解釋權。
特此公告
九、聯系方式
1、康縣自然資源局
聯 系 人:寇股長
聯系電話:0939- 5122659
2、甘肅正大拍賣有限責任公司
聯 系 人:馬經理 趙經理
聯系電話:0931-8470330 15309398060 18143767884
康縣自然資源局
二零一九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