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康縣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公告
康自然資源告字[2023]5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甘肅省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經康縣人民政府批準,康縣自然資源局決定公開拍賣出讓康縣宗地編號:2023-13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出讓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宗地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見下表)
宗地 編號 |
宗地 位置 |
供地 條件 |
出讓 面積 |
土地 用途 |
容積 率 |
建筑 密度 |
綠地 率 |
出讓 年限 |
競買 保證金 |
2023-13號 |
位于康縣岸門口鎮牟家壩村,東至空地、西至空地、南至省道S222、北至山體;具體以宗地勘測定界圖為準。 |
現狀(規劃指標詳見《康縣自然資源局關于2023-13號宗地規劃條件通知書》)要求。 |
1420 平方米 |
商服 用地 |
≤0.8 |
≤30% |
≥20% |
40年 |
55萬元 |
約2.13畝 |
二、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編號:B0120231101000002
三、競買人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均可申請參加競買,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不得參加競買:
1、已取得土地使用權,但未按法律法規規定或出讓合同約定期限進行開發建設的;
2、取得土地使用權已進行開發,但未達到開發比例的;
3、拖欠土地出讓金尚未繳清的;
4、其它有關規定不能參加的。
四、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為有底價出讓,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五、競買申請和競買保證金交納
1、有意競買者于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22日持《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競買申請書》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競買申請確認表》按拍賣出讓文件的有關要求提交相關資料,向甘肅海鼎源拍賣有限公司提出競買申請,領取拍賣出讓文件。
2、競買者資格審查完畢后,符合條件的競買者按拍賣出讓文件的有關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競買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為2023年11月22日17:00時(指銀行交換到賬時間)。符合條件的競買者在競買保證金到賬后,方確定為競買人,有資格參加競買。競買未成交者,競買保證金在出讓會后5個工作日內如數退還(不計利息)。
3、申請競買人于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22日到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大廳辦理競買報名手續。
六、拍賣時間及地點
拍賣時間:2023年11月23日(星期四)10:00時
拍賣地點: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多功能廳
七、出讓文件的領取
有意競買者請于2023年11月2日起到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領取《甘肅省康縣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文件(宗地編號:2023-13號)》。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1、即日起申請人可自行現場踏勘地塊,費用自理。
2、本次出讓宗地采取拍賣方式進行出讓,須有3家以上(含3家)的競買人參加競買。
3、本次出讓宗地按現狀出讓,出讓宗地面積最終以康縣自然資源局實際交地面積為準。
4、開發建設必須符合康縣城市建設規劃、控制性詳規和建設條件意見書以及防震等有關要求。
5、本次拍賣出讓公告規定的出讓事項如有變更,將發布變更公告,屆時以變更公告為準。出讓詳細情況以《甘肅省康縣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文件(宗地編號:2023-13號)》載明的為準。
康縣自然資源局對本公告有解釋權。
特此公告
九、聯系方式
1、康縣自然資源局
聯系人:李主任 聯系電話:0939-5121225
2、甘肅海鼎源拍賣有限公司
聯系人:袁經理 聯系電話:13893430961
康縣自然資源局
甘肅海鼎源拍賣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