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徽縣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工業“標準地” 公開出讓公告 徽自然資源告字﹝2023﹞46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甘肅省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之規定,經徽縣人民政府批準,徽縣自然資源局委托甘肅正大拍賣有限責任公司對以下1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進行公開出讓,現將有關出讓事項公告如下: 一、 出讓宗地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見下表) 宗地 編號 宗地位置 出讓 面積 土地 用途 容積率 建筑 系數 綠地率 出讓 年限 競買 保證金 2023-36 號 該宗地位于栗川鎮吳灣村,宗地四至:北臨空地;南臨七號橋連接線;西臨東濱河路南段;東臨空地,具體位置以宗地圖為準。 13333.33 平方米 二類 工業 用地 ≥0.8 ≥40% ≤20% 50年 350 萬元 約合 20 畝 注:出讓宗地詳細情況見《出讓文件》,按掛牌方式出讓的,起始價及加價幅度見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掛牌公示欄。 二、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編號:B0120231205000002; 三、競買人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均可申請參加競買,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不得參加競買: 1、已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但未按法律法規規定或出讓合同約定期限進行開發建設的; 2、拖欠土地出讓金尚未交清的; 3、其他有關規定不能參加的。 四、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為有底價出讓,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五、競買申請和競買保證金交納 1、有意競買者于 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25日持《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競買申請書》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競買申請確認表》按出讓文件的有關要求提交相關資料,向甘肅正大拍賣有限責任公司提出競買申請,領取出讓文件。 2、競買者資格審查完畢后,符合條件的競買者按出讓文件的有關規定繳納競買保證金。競買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為 2023年12月25日下午17:00時(指銀行交換到賬時間)。符合條件的競買者在競買保證金到賬后,方確定為競買人,有資格參加競買。競買未成交者,競買保證金在出讓會后5個工作日內如數退還(不計利息)。 3、申請競買人于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25日到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大廳辦理競買手續。 六、出讓方式的確定 競買人達到三家以上(含三家)的,按拍賣方式出讓;競買人不足三家的,按掛牌方式出讓。 出讓方式于2023年12月25日下午18:00時前確定,并通知競買人。以掛牌方式出讓的,同時通知起始價及增價幅度,掛牌期間繼續接受報名,報名時間至2024年1月6日下午17:00時;交納競買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為2024年1月6日下午17:00時(指銀行交換到賬時間)。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競價,轉入現場競價,通過現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七、出讓期限、時間及地點 (一)拍賣時間及地點 1、拍賣時間:2023年12月26日(星期二)下午15:00時; 2、拍賣地點: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多功能廳。 (二)掛牌出讓期限、時間及地點 1、掛牌競價期限:2023年12月26日至 2024年1月8日。 2、報價時間:掛牌競價期限內的每日9:00-11:30;14:30-17:00。 3、報價地點: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廳; 4、掛牌出讓會地點: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多功能廳。 八、出讓文件的領取 有意競買者于2023年12月6日起到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領取《甘肅省徽縣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工業“標準地”公開出讓文件(宗地編號:2023-36號宗地)》。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1、即日起申請人可自行現場踏勘地塊,費用自理。 2、本次出讓宗地按現狀出讓,出讓宗地面積最終以徽縣自然資源局實際交地面積為準。 3、本次出讓宗地成交價款不含出讓方代扣的各種稅費,由競得人自行繳納。 4、受讓人開發建設必須符合《徽縣城市總體規劃(2010—2030)》、控制性詳規和規劃條件通知書以及防震等有關要求。 5、本次出讓的徽縣2023-36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為工業“標準地”,控制指標要求:固定資產投資總額不低于 4300萬元,畝均投資不低于215萬元;年生產總值不低于5580萬元,畝均產出不低于279萬元/年;畝均稅收≥27萬元/年;項目年能耗總額不高于883當量值;宗地范圍內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所占比例:≤7%。環保要求應滿足污染物排放標準和總量控制指標,以及環境準入負面清單要求。 6、本次出讓徽縣2023-36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為工業“標準地”,建設應按照《徽縣工業項目“標準地”實施細則的通知》以及《企業投資工業項目“標準地”投資建設協議》要求執行。出讓成交后,競得人須按照規定時間與隴南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簽訂《企業投資工業項目“標準地”投資建設協議》。 7、項目開工前,受讓人應嚴格按照履約責任書確定的控制指標進行設計、施工、管理,確保工程按照相關規定實施、如期建成投產。項目竣工后,用地企業按規定委托聯測聯核,形成驗收結果及相應的報告材料,報請相關部門按照“標準地”驗收標準進行協同聯動、聯合驗收。 8、依據《關于印發<甘肅省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246號)文件精神,宗地出讓成交后由競得人按規定繳納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 9、本出讓公告規定的出讓事項如有變更,將發布變更公告,屆時以變更公告為準。出讓詳細情況以《甘肅省徽縣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工業“標準地”公開出讓文件(宗地編號:2023-36號宗地)》載明的為準。 徽縣自然資源局對本公告有解釋權。 特此公告 十、聯系方式 1、徽縣自然資源局 聯系人:陳亮 聯系電話:0939-5910748 2、甘肅正大拍賣有限責任公司 聯 系 人:馬經理 趙經理 聯系電話:0931-8470330 15309398060 18143767884 徽縣自然資源局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