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預算法》、《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實施方案》,現將2019年部門預算公開如下:
一、部門職責
(一)貫徹實施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市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及網絡系統建設、運行、管理,為進入市級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的各類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提供場所、設施和服務。
(二)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各類進場交易活動的技術標準、交易流程、操作規程和現場管理制度,依法依規組織進場交易活動,維護交易現場秩序。承擔全市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統計、分析工作。
(三)會同有關部門建設和管理市級綜合評標專家庫,負責現場評標專家的抽取。收集、儲存、發布各類交易信息,為市場主體提供信息咨詢服務。
(四)負責為全市進場交易活動單位提供登記、報名、澄清答疑、開標及評標服務;負責實施現場秩序管理;負責為交易各方主體辦理有關手續提供配套服務。
(五)統一發布各類公共資源交易信息;負責向社會提供有關企業資質、專業人員、項目信息、交易情況及相關政策法規咨詢服務。
(六)依法依規承擔市級政府采購,承擔國家規定應當進入地方交易市場的交通運輸項目、水利項目等交易活動。
(七)為行業監管、行政監察提供平臺,接受行業主管部門、監管部門等各方監督,配合各職能部門、監察部門對交易過程中違紀違規行為進行調查處理。建立入場各交易主體的現場交易信用和紀律檔案。
(八)負責對縣(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工作進行指導,并對公共資源交易從業人員進行培訓。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機構設置
(一)機關內設機構
內設及歸口管理機構有綜合科、交易服務科科、信息科、法務監督科等4個機構。
(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
無
(三)直屬事業單位
無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
2019年預算收入307.58萬元,比2018年預算增加92.58萬元,增長43.06%,增長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增加。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07.58萬元,其中經費撥款收入222.58萬元,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85萬元,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二)支出預算
2019年支出預算307.58萬元,比2019年預算增加92.58萬元,增長43.06%,增長的主要原因是項目支出增加。包括: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83.97 萬元。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3.61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情況
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307.58 萬元,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19年預算基本支出為212.58萬元,比2018年預算增加42.58萬元,增長25.05%,增長主要原因是臨時聘用人員工資福利支出納入基本支出。
(二)項目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項目支出95萬元,比2018年預算增加50萬元,增長11.11%,增長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將公共資源交易系統系統維護費納入財政預算管理。
保障運轉經費3個,主要是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工作經費、全市政府集中采購代理項目專家評審費、臨聘人員工資。
其他項目2個,主要是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公共服務系統和電子監管系統網絡維護費、公共資源交易系統系統維護費。
五、部門一般性支出財政撥款情況
(一)因公出國(境)費用0.00萬元。
(二)公務接待費0.33萬元,預計接待5批次20人次,較2018年預算無變化。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較2018年預算無變化。
(四)培訓費1.21萬元,預計培訓1批次,150人次,比2017年預算減少0.06萬元,減少4.72%。
(五)會議費1.7萬元,預計召開三、四類會議4批次,120人次,較2018年預算無變化。
(六)機關運行費43.09萬元,比2018年預算增加22.79萬元,增加112.27%。主要原因是項目支出中的工作經費支出納入機關運行費。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支出。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19年機關及所屬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7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70萬元。
2019年擬采購固定資產70萬元,主要包括:電子評標硬件設備20萬元,監控設備35萬元, 其他辦公設備15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上年末固定資產金額為461.35萬元,其中:辦公用房2000平方米;單價2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3臺(套)。
六、名詞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一般公共服務:指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財政管理活動的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指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用于離退休人員的經費。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積金:指按照國家統一規定,依據市上確定的比例為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是指市級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費。
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